文章来源:《中国哲学史》2021年第6期
摘要:朱熹对仁与礼的关系进行了创造性诠释。从工夫、效用上看,礼先仁后,克己复礼工夫在先,仁作为效用在后,做足了克己复礼工夫,仁之效用就会自然呈现;而在先的礼之所以能达到在后的仁之效果,在于仁礼相通,仁礼同为性、为理、兼体用;相通并不表示相等,仁礼有别,仁为大、为先、为统领,仁包含礼。朱熹借用"理一分殊"理论化解仁礼相通与仁包含礼之间的冲突,"分殊"之仁与"分殊"之礼处于同一层级之中,是相通的,因而仁礼相通;作为"理一"之仁,包了四德,仁包含礼。朱熹仁礼关系辨,透显出其学术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体系性,彰显出其经典诠释与理学建构相互关联、相互促进。